2024年7月10日《檢察日報》數字檢察·應用
原標題
“掃除”耕地占用稅的征繳監(jiān)管盲點
本報記者 吳貽伙
▲含山縣檢察院辦案人員開展實地調查,進一步了解耕地占用稅欠繳情況。
“馬鞍山市檢察機關去年建用的耕地占用稅征繳大數據法律監(jiān)督模型在安徽省范圍內推廣應用后,今年4月又被最高檢向全國檢察機關予以推廣?!苯?,安徽省檢察院檢察信息技術部主任樊靜在向記者介紹馬鞍山市檢察機關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耕地占用稅征繳職責大數據法律監(jiān)督案例時,著重介紹了其從一地構建監(jiān)督模型到多地應用再到全國推廣的迭代之路。
2023年3月,含山縣檢察院在調閱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材料時發(fā)現,該縣某水務公司的廠房擴建工程占用農用地,卻一直未繳納耕地占用稅。進一步調查得知,該公司于2022年11月進行廠房擴建,臨時占用耕地及其他農用地共計8.76畝,至工程完工時仍未依法繳納耕地占用稅,造成國家流失應收稅款近7萬元。
在隨后的立案調查中,該院了解到,耕地占用的審批部門是含山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而耕地占用稅的征繳部門則是含山縣稅務局,兩單位之間因缺乏信息共享,導致耕地占用稅征繳出現監(jiān)管盲點,辦案檢察官認為,耕地占用稅征繳不及時、不到位的現象在當地可能并非個例。
在摸清耕地占用稅征繳的“堵點”后,該院積極構建耕地占用稅征繳大數據法律監(jiān)督模型。一方面,通過含山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的內部信息系統(tǒng)、臨時用地信息系統(tǒng),調取2023年以來該縣永久占用、臨時占用、非法占用耕地的單位和個人數據,篩查出應當繳納或補繳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主體,同時計算出應當繳納耕地占用稅的金額;另一方面,依托稅務部門的內部系統(tǒng),篩選出耕地占用稅納稅和加征滯納金的相關數據。經過對上述“用地”和“納稅”的數據進行比對碰撞,獲得未及時、足額繳納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和欠繳金額線索44條。
該院對44條線索進一步審查后發(fā)現,2023年以來,含山縣臨時占用耕地欠繳耕地占用稅的單位有3家,欠繳的稅收金額共50余萬元。隨后,該院分別向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縣稅務局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在通知單位或者個人辦理占用耕地手續(xù)時,應當及時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級地方稅務機關;對全縣境內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的用地單位和個人的耕地占用稅繳納情況加大監(jiān)督管理,防止國家稅款流失。同時,采取有效方式及時將農用地轉用、臨時用地批準、非農業(yè)建設用地、違法用地處罰等信息告知稅務部門。在給縣稅務局發(fā)出的檢察建議中,除要求其依法及時履行耕地占用稅征收的監(jiān)督管理主體職責外,還建議其主動加強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協(xié)作,積極推進兩部門涉稅信息交流平臺建設。
收到檢察建議后,兩部門認真整改,其中,含山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通過自查,發(fā)現2022年度以來存在20批次占地單位應繳未繳耕地占用稅1100余萬元,及時通知占地單位補繳,并告知縣稅務部門;該縣稅務部門則將2023年以來臨時占用耕地的3家單位欠繳的耕地占用稅50余萬元及滯納金2.8萬余元全部征繳入庫。
2023年7月,馬鞍山市檢察院將該模型在全市兩級檢察院推廣應用,其他各縣區(qū)檢察院由此陸續(xù)發(fā)現一批監(jiān)督線索。2023年12月,安徽省檢察院將馬鞍山市檢察機關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耕地占用稅征繳職責大數據法律監(jiān)督案例作為典型案例印發(fā)全省,供各地檢察機關在推進數字檢察實踐中參考借鑒?!白院娇h檢察院初建該模型以來,截至目前,全省已督促稅務部門追繳耕地占用稅6100多萬元,辦案成效顯著提升。”樊靜向記者說起數據賦能推動耕地占用稅征繳的“成績單”。